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
2024-01-24 11:42:32 来源:福州市人民政府

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
榕政办〔2024〕2号
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、高新区管委会,市直各委、办、局(公司),市属各高等院校,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:
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对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》(榕政办规〔2023〕16号)第三点“附则”中“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有”予以删除。请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引导工作。
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4年1月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